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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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5月5日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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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银西高铁及包兰铁路银川段沿线“铁跨公”及公路立交桥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规范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公开宣告送达。
2020年4-5月,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银川市内多处“铁跨公”及公路立交桥下道路存在通行限制高度防护架未安装或安装设置不规范、通行限制高度禁令标志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个别桥涵顶部已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具有危害铁路运营安全和影响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现实风险。相关行政机关及铁路运输企业在铁路及公路建设时未依法规范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后续管护中疏于维护,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公共安全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针对这种情形,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经层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批后,于2020年7月14日立案并开展调查。
8月28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向该案涉及的多家监管部门集中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职责,对全市“铁跨公”及公路立交桥下道路存在通行限制高度防护架未安装或安装设置不规范、通行限制高度禁令标志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会同铁路运输企业等部门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影响铁路运营安全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风险隐患。
在公开宣告送达会上,相关责任部门纷纷表示:保护交通运输及铁路安全责任重大,需要地方行政机关及铁路运输部门加强配合,尽快落实检察建议,全面排查整改,确保铁路运营安全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